一、案例经过
甲旅客系一名教师,受某市政府教育局补助前往新西兰旅游,由该市政府教育局为主办单位,并与乙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团体出发前7天,甲旅客告知乙旅行社因事无法出国,请求乙旅行社返还证照,乙旅行社要求甲旅客支付签证费及机位定金取消费后,才返还其证照,而甲旅客以其没直接和乙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而拒绝履行。
双方所生纠纷,经过甲旅客提出申诉。
二、专家看去
本件纠纷之旅游合同由市政府教育局与乙旅行社签订,合同当事人为市政府教育局与乙旅行社,因此合同内容仅对彼此生效。甲旅客系向市政府教育局报名,其与市政府教育局成立委任合同,因此甲旅客得主张其非直接与乙旅行社签约而拒绝履行合同内容,但因甲旅客取消而导致乙旅行社所受损失,乙旅行社可依双方合同内容要求市政府教育局赔偿,而市政府教育局再向甲旅客请求。
此纠纷点出了一个问题,旅行社与机关行号签订旅游合同,其合同效力不会当然延伸到该机关行号之参加旅客,除非旅客同意该合同内容。因此提醒业者承办公司机关团体时,最好再与旅客签订旅游合同,才算周全。其次乙旅行社与市政府教育局签订之旅游合同内容亦有瑕疵,因为合同内容约定如教育局参加人员取消时,须由取消之个人向乙旅行社缴付证照工本费及其他手续取消费。但旅客与旅行社并无合同,旅行社以何理由向旅客收取呢?因此双方合同内容应约定为“如因市政府教育局参加人员取消时,由市政府教育局负担取消费”。
又乙旅行社与市政府教育局之旅游合同,非定制旅游合同,依该定制旅游合同规定,赔偿旅游费用之30%违约金。如乙旅行社以定制旅游合同书签订,则对乙旅行社更有利,因此旅行社不要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引起本件纠纷另一个问题是旅行社没向签约之教育局收取定金及签证、护照工本费,此容易引起一个问题,如旅行社已代办护照、签证,旅客临时通知取消,因护照系旅客证明身份之重要文件,旅行社又不得以未付该护照签证工本费为由,扣留其证照。如旅客不付该项费用,旅行社也只能返还证照,然后再依委任合同请求支付。为避免这类问题,旅行社应事先收取代办证照之工本费,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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